



五年前創業時,天真以為造一個網站出來,有用戶登記使用,不斷累積用戶再募集資金,到最後把網站賣了,就是一個百萬富翁,錢拿到手,就去貧窮地區開孤兒院呀,圖書館,學校;後來發現這個想法和“集資再上市,上市再集資”沒有甚麼分別,成功可能性甚低,於是回到起點,重新思考創業的意義。
為甚麼我要創業呢?我想到幾個答案:
- 在大學3年級的時候,由於太閒,每天放學就是閒逛外國科技網站,註冊試用新網站;當時覺得美國矽谷為何有這麼多人在創造無聊新產品,相反香港甚麼也沒有,頂多就是一個Openrice, Jobsdb,悶到不得了;而且沒有人會去試造新東西,沒水平;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創造新產品,在香港也可以衝擊到矽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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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來說,香港是多了創業人,但是仍然沒有人可以使美國以至全球發出wow的驚嘆。香港科技圈大多是自我感覺良好而已,更差的是大部份新創公司只是提供IT外包服務,談不上科技。不同奬項,不同創業比賽活動,換來了甚麼?至少我從來沒看過Google, Yahoo, Facebook花時間在這些活動上。我只單純希望可以創造一個令所有人發 出wow的產品。
- 我希望公司的產品會有過百萬至千萬的用戶使用,這是因為產品真的很有趣或有用。而每天也會有人主動來使用你的產品
- 其他人覺得我的公司和創新是同義詞,創新是源於公司的DNA,公司文化,每一位共同創造的同事。
- 賺到一點錢,至少可以給予所有同事一個更合理的回報
- 用手指對著你的面孔說,“我們的新創科技公司是全球最強”, Go suck it.
- 不用再忍受香港這個專注金融,旅遊的地方;因為香港的科技業沒有地位可言
- 可以輕鬆,認真又快樂的工作;而且不用遵守規則、不用打咭、不用每天準時回到辦 公室、不用坐牢一樣工作,隨時可以走來走去、有人可以解釋為甚麼要這樣做,因為知道原因是很重要、不用有人經常來監察你工作,因為你可以看到有更多人使用你的產品、不用害怕別人看到你偷懶,因為愉快工作得到最好成果才是目的、不用害怕犯錯俾別人亂插
不是盡力,是一定要做到;不是或許會輸,是一定會成功